2007年12月22日 星期六

南聰拆題字 文化局警告恢復古蹟原貌

中國時報 C2/南市新聞 2007/12/13
南聰拆題字 文化局警告恢復古蹟原貌
【楊淑芬/台南報導】
  台南啟聰學校因為遷校,連帶引發毀損古蹟紛爭,由於校方不斷向校內老師,以及家長散播不實消息,指稱指定古蹟產權會屬於政府所有,文化觀光局十二日再度現場會勘,澄清產權之說,並且要求校方立即恢復古蹟原貌。
  文化觀光局上周5,將台南啟聰面臨拆除的博愛堂,以進入古蹟審查程序,指定為暫定古蹟,但是校方當天下午就悍然將于右任題字的「博愛堂」、劉真題字的「振聾發聵」拆下來,至今尚未復原。
  校方還向老師和家長宣稱,被列為古蹟,校產不保,引起一陣恐慌,許多人打電話向文化觀光局質疑。
  文化觀光局古蹟維護課已經將啟聰學校博愛堂的審查,列入十三日定期審查會中,將與公園路321巷是否解編古蹟,同案審理;部分古蹟委員昨日再度到南聰會勘,相關人員當面向校方澄清,建築物列級古蹟,是因為具有歷史意義,有值得保存的價值,列級之後,產權一樣屬於原所有人,不損及任何所有人權益。
  文化觀光局也再度正色警告校方,暫定古蹟法定地位等同古蹟,校方的拆字行動,已經涉及毀損古蹟,根據文資法罰則,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以及20萬元以下罰金,校方則辯稱是暫時拆下維護清理,會再懸掛回原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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